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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户籍从浙江嘉兴迁移到荆州区
来信时间: 2022-11-08 16:19:31
来信人: 范**
内容: 你好,今年11月在荆州区便河路购买了房产,有房产证,想把我和孩子户口从浙江迁移到荆州区,请问需要什么材料?外地户口迁移进来是否需要满足1年社保?荆州下辖的县市户籍是否不需要社保要求?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2-11-10 16:19:31
答复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2020年荆州古城保护疏散实施方案》(荆古疏发【2020】2号)文件、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古城保护疏散工作的通知》及《荆州市公安局贯彻落实<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要求》:严控古城内人口落户,原则上除购房落户、婚迁落户、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军人退伍落户、大学生回原籍落户和出生人口落户外,拟停止办理其他一切人口落户业务。居民申请购房落户的,房主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可以申请随房主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此类申请房主必须持有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及古城外荆州市内无房产证明,方可落户。申请资料为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亲属关系凭证、房产权属证书以及古城外荆州市内无房产证明。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