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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荆州市将全面开展禁鞭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16 16:51  信息来源:荆州市公安局

    【节目头】

    开始语:替百姓说话,为政府分忧。听众朋友早上好,欢迎收听电台972荆州之声《行风热线》,我是主持人米兰。今天的上线单位是:荆州市公安局。

    嘉宾: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严  玥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大队大队长  周晓然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大队教导员  王  华

    主要就城区禁鞭方面的工作,与听众朋友互动交流。

    (一)回复与反馈

    诉求人:蒲先生

    反映:从2016年开始咨询我市保安资格上岗证如何办理,至今已一年,至今没有办好

    部门回复: 经了解,蒲先生现从事物业保安工作。此前,个人向荆州市公安局内保部门申请保安员上岗证,持证之前,需要集中培训、考试,合格之后颁发证件。目前,内保部门已经受理,分批次培训、考试。由于相关政策调整,涉及到保安考试的系统正在升级。下一步,一旦系统功能完善,会及时通知蒲先生参加培训及考试。

    (二)访谈内容

    1、主持人:荆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何时开始实施的,禁止燃放区域是如何划分的?

    严支:2014年6月26日,荆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作出了批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调整为禁止燃放的议案》的决定。随后,市政府出台《荆州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108号令),自2014年8月1日起,在荆州市城区全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划定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简称“禁鞭”区)为:北至长湖南岸,南至长江北岸,东至深圳大道及深圳大道南北延长线(向南延伸至长江、向北沿规划延伸线至长湖),西至引江济汉渠。

    2、主持人:荆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严支:荆州市公安局作为实施“禁鞭令”的牵头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成立市政府禁鞭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总原则,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全方位开展禁鞭宣传、查堵、管控、执法工作,在中心城区形成了全面禁鞭的浓厚氛围,禁鞭工作成效显著。“禁鞭令”实施以来,城区“禁鞭区”未接到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报告,禁鞭对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明显,连续三年春节期间PM10浓度持续降低。三年来,中心城区共查处各类违反禁鞭规定的行为106起,依法办理行政案件25起,处理违法人员25人(行政拘留5人,罚款20人),批评教育113人,清查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万余件。实现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零火灾、零伤亡、零事故”的目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播发新闻评论1000余条,均力挺荆州禁鞭举措,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

    3、主持人:目前,荆州市城区禁鞭工作还存在哪些方面的薄弱环节?

    严支:随着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婚嫁、乔迁、开业开工、奠基封顶等庆典喜事增多,加之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少数群众头脑中固有的传统意识和习俗难以扭转,中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还没有得到根本禁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有所抬头,特别是在除夕夜跨年、正月初八早晨和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荆州区城南开发区、长江大堤沿线,沙市区立新、关沮、锣场等乡镇318国道沿线、十号路钢材大市场,荆州区开发区三板桥、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禁鞭查控工作仍显不足,违规销售行为屡禁不止、烟花爆竹燃放“遍地开花”,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这也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4、主持人:严支队长,又到岁末年初,请问今年在禁鞭工作这方面有什么打算?

    严支:市中心城区禁鞭工作,经过各区政府、街办(居委会)、社区和各职能部门以及广大市民朋友们的共同努力下,禁鞭活动已深入人心,成效显著。但是,每年冬季都是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我们的管控措施也将从长效管理转变成日常管控。一是进一步强化禁鞭宣传。市公安局准备申请专项经费在荆州市电视台、城市电视、出租车LED屏上滚动播放禁鞭公益宣传片和禁鞭标语。并启动中心城区派出所、警务站警车电子显示屏在公众聚集场所、城郊结合部不间断地开展高密度、高频度的流动宣传。制作禁鞭告知书,对重点区域、人群实行入户宣传,在乡镇、村组干部见证下,现场签收告知书并保证履行禁鞭承诺。二是进一步强化打击查处。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联合安监、工商等部门组织集中清查行动,全力收缴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入冬以来,荆州区公安分局在禁鞭区连续查获三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当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70件,涉嫌非法运输违法行为人被依法治安拘留。即将到来的春节、元宵节是禁鞭工作的攻坚之战。公安部门将主动与各部门部门进行衔接,做好违规燃放案件的查处工作,坚持露头就打,对发现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禁鞭办于1月10日组织各区政府、市直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禁鞭工作的责任人,召开了2018年度禁鞭管控专题会议,对去年春节期间禁鞭管控工作进行通报,对今年的禁鞭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在荆州区城南开发区,沙市区立新、关沮、锣场等乡镇,荆州区开发区三板桥等重点区域落实禁鞭工作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主体责任,实行重点查控,确保不发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5、主持人:对发现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严支:在“禁鞭”区内,全年任何时间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全市公安机关将严格管控、查处、打击各类违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在“禁鞭”区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规,责令停止燃放,没收烟花爆竹,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处100—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予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持人:春节年关将至,我们在此呼吁提醒广大市民,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生活,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禁鞭对人对己都利大于弊,让我们每个人从今天开始,从禁鞭这件小事开始做起。最后祝广大市民节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