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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走他人“回门肉”被拘5天

发布时间:2020-01-20 09:34  信息来源:楚天都市报

石首市有一种风俗,新人结婚后,第二天新媳妇带新女婿回娘家需带礼物送给亲戚,俗称“回门礼”。由于猪肉涨价,石首市一对新人便找肉贩买了二十公斤猪肉,每刀一公斤分了二十刀,准备当“回门礼”送给七大姑八大姨。谁知,肉贩在送肉途中,十公斤肉被人顺手牵羊。接到报警后,石首市公安局绣林派出所仅用两个小时,便将小偷抓获。

1月16日上午,家住石首市久合垸乡某村的刘某驾驶自家车送客到石首市城区。在衣铺街等客时,刘某无聊闲逛,发现一辆面包车内放有猪肉,他一拉车后门,竟发现车门没锁,发现两个大袋子里猪肉装得满满当当,他顺手又关上了车门。刘某随后打起了歪主意,他东张西望始终不见车主,发现尽管车辆上方有摄像头,贪欲还是占了上风。刘某再次拉开车门,提走了其中一大袋猪肉。

这辆面包车车主姓肖,是一个肉贩,这些肉是一对新人向他买的“回门肉”。猪肉失窃,肖某十分着急,他一边重新切肉一边报警。接到报警后,石首市公安局绣林派出所根据侦查,很快锁定石首市久合垸乡某村的刘某,在久合垸派出所配合下将他抓获,收缴了他放在家中的十公斤肉,并及时返还给失主。

据刘某交代,他偷走这袋肉后,回村后还有意过了秤,差不多10公斤,一算账这些肉按市价值500多元。见到警察,他称这些肉他打算拿去孝顺老婆的九十岁婆婆,当一个“孝孙婿”。公安机关对刘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