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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存心扎车胎 民警智为化颤音

发布时间:2020-04-30 10:00  信息来源:洪湖市公安局
 

洪湖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调解处理一起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案,有意扎破他人车胎的门卫人员卢某向受害人道歉并赔偿损失。

4月17日9时许,洪湖市新堤街道驾驶人万某报警称,其停在新堤街道赤卫路某公司门口旁边的汽车车胎被人扎破。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过勘查及视频研判,发现其车胎于4月17日凌晨2时许被人用锐器扎破。

民警通过对视频中人物的衣着、行为举止进行研判,认为违法行为人可能是周边住户,便深入周边街道进行走访调查。

途中遇见外出钓鱼回来的卢某(男,63岁,洪湖市城区某公司门卫)与视频中违法行为人的体貌特征高度相似。民警随即询问卢某。卢某声称对该车轮胎被扎一事不知情,但在被询问时表现出神态异常。善于察言观色的民警看在眼里,心中已有底数。为了给卢某一个主动认错的机会,民警便改换话题,向卢某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卢某一边听一边想,对民警的用心也心知肚明。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卢某终于承认该车轮胎是他用螺丝刀扎破的。问其原因时,卢某称因公司规定门卫职责,要禁止车辆在公司门口停泊,可是公司门口旁边画有汽车泊位,晚上经常有人泊车,他觉得很不顺眼,但又不能公开禁止, 于是产生一个糊涂想法:“老子害你一下,看你今后还来不来。”于是用螺丝刀将该车轮胎扎破。卢某当场表示,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是不对的,愿意弥补对方损失并赔礼道歉。

民警一面批评了扎车人卢某的违法行为,一面向报警人万某说明了情况,建议万某“得饶人时且饶人”,和平调解处理此事,万某表示同意。当天下午,在民警智为善为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卢某赔偿了万某损失。当卢某向万某赔礼时,万某立即起身还礼,矛盾双方成了“忘年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