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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熊河派出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发布时间:2020-08-07 08:54  信息来源:荆州市公安局

84日,江陵县公安局熊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并成功移交森林公安。

当天上午9时许,熊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荆江大堤712KM-741KM路段巡逻防控时,发现一只不明躺在公路中间民警立即下车,上前查看情况,原来是一只受伤的猫头鹰。猫头鹰腿上有明显伤痕,无助地躺在地上啼叫,见此情形,民警担心猫头鹰受到二次伤害,便从当地居民家借来纸箱将其妥善保护,并联系森林公安处理。经确认,这只受伤的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猫头鹰已移交森林公安民警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