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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禁捕再出“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0-09-24 14:44  信息来源:人民法治网

9月24日,湖北省洪湖市禁捕办组织开展了一次长江禁捕联合巡江规模行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航道管理局、长江新螺段白鳍豚管理处、沿江乡镇派出所、长航公安局洪湖、嘉鱼、簰洲派出所、岳阳洪湖、咸宁海事处等相关部门参加了此次活动。40多名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分乘8艘执法船艇,对长江新螺段进行了巡查。

  近日,该市再强措施、再加力度,全力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采取“清江、清湖、清船、清网”的“四清”行动,实现“无捕捞渔船、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网具、无捕捞生产”的“四无”目标,统筹协调公安、渔政、海事、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既抓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又抓收购、运输、加工一条龙的黑色产业链条斩除,还抓长江“三无”渔船的取缔,采取日夜巡查、蹲点守候、突击行动等多种方式,开展联防联治、水岸同治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突出巡查督导考核机制,对沿江、沿湖值守点进行24小时巡查督办,针对非法捕捞作案时间特点,重点督查深夜和凌晨时段巡查值守情况,坚持一日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考核,确保禁捕工作落到实处。

  据悉,今年以来,该市公安、渔政、海事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960人次,执法车(艇)530辆次,收缴违规渔具820余部(条)、非法捕鱼船只31艘、渔获物3000余公斤,共侦办非法捕捞案件61起,其中长江水域的刑事案件23起,洪湖水域的案件38起,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49人,提请逮捕8人,劝离垂钓人员2000多人次。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打击销售江鱼、湖鱼及其加工制品,清除“长江野生鱼”、“湖鱼”等字样的名称、招牌、菜单,拆除不符合要求的店铺招牌289家,责令立即整改餐饮店89家,处理网售长江鱼、湖鱼的商户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