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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严查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年内131名三轮车驾驶员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1-01-26 17:05  信息来源:荆州市公安局

“买了一辆三轮车,考虑到考驾驶证麻烦又不知道能不能考过,便怀着侥幸心理没有去办证。没想到现在要被拘留,我六十岁的人了要进拘留所蹲几天号子,出来老脸往哪里放?唉,谁叫咱不懂法不知不觉犯了法!”家住石首市团山寺镇六旬老汉龚某祥坐在团山寺派出所的警车上,前往拘留所的路上,一直在嘟囔道。

近年来,三轮车成为不少群众运送货物的首选,但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违规载人、超限载物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却在不断凸显。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遏制三轮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石首市公安局将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贯穿全年交管工作的始终,全年对131名无证驾驶、酒醉驾三轮车违法行为人实行行政和刑事拘留,得到了交通参与者的一致称赞。

石首市公安局重点整治了三轮机动摩托车和三轮电动摩托车(含四轮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标志、酒后驾驶、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驾驶报废车、违法载人等。整治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集中整治、分类处置,宣传并重、疏堵结合”的原则,依法重点整治三轮车运行中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专项整治采取源头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派出所是整治的主体,民警依靠街道办、村委会对辖区三轮摩托车全面摸底排查,发放签订《石首市公安局关于严禁三轮车违法载人的通知单》,对驾驶人逐车逐人建立详细的基础台账,并开展面对面宣传和教育,对未入户的三轮车车主及时发出通知单,告知其入户办证流程及未依法办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结合辖区三轮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乡镇派出所与交警中队开展所队联勤,采取“路面巡逻、卡点查处”的工作方法,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违法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三轮车,一律依法予以扣留,上网进行盗抢查验,比对发动机号、车驾号,对符合条件的必须按规定办理牌证,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处罚后方可放行;对驾驶拼装或报废三轮车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扣留摩托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制报废,同时并处吊销驾驶证;对醉酒驾驶三轮车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一律顶格处罚;对有盗抢嫌疑的三轮车、身份不明的驾车人一律按规定由辖区派出所或移交刑侦部门处理。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三轮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辆,驾驶人必须守法出行,驾驶证和车牌缺一不可,也不允许违法载人和酒醉驾驶等行为。对于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零容忍,严厉查处。安全无小事,为了自身的安全,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身安全出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