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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长江流域特大非法采砂涉黑案

发布时间:2021-02-09 10:34  信息来源:荆州市公安局

2014年,郑某平拉拢被告人贺某坤等人,利用10艘采砂船组成“联营船队”,并雇佣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暴力支持,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郑某平、贺某坤为组织、领导者,其他多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联营船队”为平台,非法采砂和销售活动从长江上游的重庆、四川一直延伸到下游的江苏,横跨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福建等9省36地市,采取打压不服从管理的采砂人员,驱赶外来采砂船只等手段非法盗采卵石640万吨,金砂2.27万吨,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案件24起。

“一些采砂船主对金砂不了解,但郑某平从事过黄金生意,早就盯准了这片‘黄金水域’。”松滋市公安局专案民警罗忠武介绍,经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在长江涴市段采样鉴定,砂石含金量平均每吨0.16克。

为了利益最大化,郑某平伙同他人投资200万元打造一条“洗金船”,对随卵石采挖上来的金砂进行截留,后利用汞加工提纯,制作成“水银金”出售。从福建老家邀约其胞弟、妹妹、妹夫等人加盟,为采砂、炼金、销售助力,开展家族式金砂采挖、提炼、运销一条龙运营。  

2018年6月,松滋市公安局从群众举报线索入手,顺线深挖,抽调精兵强将设立了情报研判、综合协调、法制指导、案件侦办等9个工作专班,先后投入警力150人次,行程两万多公里,抓获54名嫌疑人,形成卷宗95本,紧紧依靠“探、采、运、销、”四个环节,力求形成完整坚固的证据链条,从“人、船、砂、资金”四条线索展开侦查,为案件成功侦办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8年12月,该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湖北省公安厅多次派员指导督办,为案件侦查办理提供了强力支撑。

为确保证据无瑕疵,荆州公安抽调业务骨干,对360余艘运输船按册调查,弄清砂石去向,固定相关证据。通过调取团伙成员及密切关系人的所有银行账户,锁定该组织非法采砂收入及分红的书证,真正做到“打财断血”,彻底斩断利益链。

该案共扣押运输船、采砂船、洗金船15艘,房产5处,暂扣违法所得928万元,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资产达到8523万元。

2019年12月20日上午10时,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郑某平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以及姚某勇、陈某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公开宣判。主犯郑某平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贺某坤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为该黑社会组织提供保护和方便的姚某勇、陈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20年4月,经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