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案件大会战】谎称“关系硬,能捞人”,结果自己进去了……
“请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
声称自己有“关系”
拿钱就能免去牢狱之灾?
急于开脱的你心动了吗?
请警惕!
“托关系”“走后门”的背后
很可能是骗子的陷阱
案件回顾
10月7日14时
公安县公安局斗湖堤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张先生报警
称自己被喻某
以帮助夫妻2人减免刑罚为由
骗取汽车1辆
香烟12条、现金10000元
请求民警处理
接警后
民警根据其提供的线索展开调查
据了解
2023年8月14日至17日
报警人张先生及其妻子
因涉嫌赌博即将判刑
心急之下希望能花钱疏通关系减免处罚
想起之前一起玩过的朋友喻某
听闻其门路广、协调能力强
遂约其见面协商
几番对话下来
双方约定张先生给予喻某
车、烟、现金等价值约5万余元的财物
喻某承诺帮其打点
若活动不成功
则退还45000元给张先生
直至今年张先生夫妻
2人服完刑出狱
所谓的能减免刑罚的行动
都无任何效果
张先生随即想找喻某退还钱款
而喻某却犹如“人间蒸发”
彻底联系不上
张先生这才意识到被骗
赶忙报警求助
民警随后根据张先生提供的信息
多方取证掌握充分证据
确定喻某虚构事实
诈骗他人的行为属实后
当即对其展开抓捕工作
11月13日
经过办案民警追踪
同时在市局侦查中心的支持下
确定喻某正在荆州市某广场活动
民警迅速赶往当地
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
喻某交代了犯罪事实
目前
嫌疑人喻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诈骗套路千万条,勿信“门路”第一条。利用“认识人,找关系”为由实施诈骗属于诈骗案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分子会通过各种途径寻找目标,并找各种机会显露自己“有关系、有背景”的身份。当有人上钩后,便会编造各种理由提出收取“好处费”“打点费”。
司法公正不容任何人干预,生活中广大市民群众一定要树立依法办事的思维,不要妄图“走捷径”来减轻或逃避司法责任,以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趁之机,从而被引诱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