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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兽”下山,民警救援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5-03-02 15:52  信息来源:平安荆州

随着普法宣传的不断深入

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日益增强

近日

洪湖市公安局

曹市派出所

上演了一场“特别行动”

一只迷途的野生貉

在警民爱心接力下成功获救

谱写了一曲平凡而感人的

生态文明保护乐章

    2月27日15时许,曹市派出所接到一名热心村民的报警电话:称家中突然发现一只野生动物。该所民警崔文旗带领辅警曾令军迅速赶到现场,与曹市镇连心村村民李先生会面。李先生简要介绍了情况:当日14时许,一只形似狐狸的野生动物误闯家中,为确保动物安全,他随即报警。

    出警民警与村民合力将该动物控制。只见这只动物嘴巴尖、眼睛圆,体型短而肥壮,体色乌棕,吻部白色,四肢短呈黑色,尾巴粗短,脸部有一块黑色的“海盗式面罩”。民警随即将该动物带回派出所,并及时联系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终确认,这只迷途的小生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貉。

    民警对李先生热心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赞扬。李先生表示:“民警经常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让我对野生动物保护有了较深的认识,这是我们村民应该做的。”

   据悉,此动物为貉,别称“毛狗”,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被认为是类似犬科祖先的物种,体型短而肥壮,介于浣熊和狗之间,性格温驯,叫声低沉,能攀登树木及游泳。

    当日18时许,曹市派出所将这位“不速之客”——野生貉移交给了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对这只貉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救助后,放归山林。

警方提示

野生动物

属于国家自然资源

是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野生动物

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违法狩猎野生动物

会严重损害生态平衡

市民朋友们若发现

受伤、病弱的野生动物

请及时上报

发现非法捕猎

伤害、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也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