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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7年 荆州公安实现命案全破

发布时间:2021-01-15 08:55  信息来源:荆州市公安局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破案看命案。近年来,荆州市公安局始终坚持“命案必破、不破不休”理念不动摇,强化组织指挥,创新破案方法。全市公安机关攻坚克难,连续奋战,打整体战、合成战、科技战,广大公安民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忠诚担当,无惧危险,逆疫而行,破案追凶,彰显了法律威严,维护了社会正义。

2020年,荆州现行命案发案22起全部破获,命案积案侦破数同比上升71.4%。从2014年开始,荆州市连续7年实现命案全破。

快速反应 抢抓命案破案先机

2020年7月27日3时许,沙市区武德路某小区发生一起命案。案发后,沙市区公安分局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带领刑侦大队、巡警大队和西区派出所民警组成命案侦破专班开展侦查工作,于当日上午7时许在荆州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从发案到侦破仅用4小时。

快速反应,以快制敌是荆州公安侦破命案的绝招。破案时机稍纵即逝,出警、勘验、研判、布控、抓捕,都需要保证速度。

一旦有命案发生,县、市(区)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刑侦大队长、辖区派出所所长、刑侦中队长等“五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高效的指挥机制不仅减少层层汇报、逐级请示的中间环节,还最大限度调动人、财、物为破案服务,缩短破案周期。”

荆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周宝军说,荆州市公安机关始终把“命案全破”摆在侦查破案的首要位置,在实战中坚持“一长双责”“五长必到”“四侦同步”“多警联动”等贴合重大案件侦破的良性工作机制,一律组建由命案发案地公安局长挂帅任组长的专案组,做到案件不破,专案不撤。

4月20日,监利市局破获“4.17”命案;5月30日,江陵县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6月1日,松滋市局成功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一个个重大案件相继告破,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锲而不舍 攻破命案积案难关

1997年10月10日下午5时许,荆州区李埠镇发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艾某一直潜逃在外,多年来如石沉大海般杳无音信,案件侦破陷入僵局。23年来,荆州区分局刑侦大队前后换了5任刑侦大队长,但他们对追捕在逃人员的使命不曾有一日懈怠。

2020年5月,荆州区警方获取重要线索,发现艾某的踪迹。8月23日,荆州区分局刑侦大队、合成作战室及李埠派出所组成追逃专班,远赴广东,于8月26日中午11时将艾某成功抓获。至此,23年前的这起命案积案得以告破。

“它就像压在我们心上的一块大石头。不把它破了,就堵得慌。”

由于时代条件所限,多年来仍有一部分年代久远、线索缺乏的命案积案没有侦破。攻坚命案积案,既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也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荆州”的题中之义。

2020年,荆州公安在全力侦破现行命案的同时,高度重视命案积案侦破和追逃工作,以“云剑行动”“百日追逃”等专项行动为契机,紧盯命案积案不放松,全面梳理,逐案研判,列出排序重点展开攻坚侦破,短时间内突破了一批案情重大、久侦未破的命案积案。

“案件告破,在逃人员归案,是对被害亡灵最好的告慰,也是对家属心灵创伤最有力的抚慰。”周宝军表示,“命案积案攻坚不仅消除了部分治安隐患,更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

沙市区抓获潜逃22年命案在逃人员,洪湖抓获潜逃27年命案在逃人员,公安县抓获潜逃26命案在逃人员……荆州公安正是凭着一股“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劲头,攻坚克难、锲而不舍,“啃”下一个又一个“硬骨头”。2020年,共侦破本市命案积案10起,带破外省命案积案1起。积案侦破数比去年同比上升71.4%,创历史最佳。

因势利导 借助困境瓮中捉鳖

2020年3月10日14时许,石首市调关镇观音庵村一处水沟里发现一具无名尸体。经现场勘查,系他杀,

石首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侦查专班,兵分多路开展调查。很快发现观音庵村村民谢某平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17时,民警将谢某平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对谢某平家进行勘查,发现其家中有大量血迹。经讯问,谢某平对2019年12月29日因琐事在其家中将李某华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起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命案,从发现尸体到破案,仅用了3个多小时。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席卷荆楚大地。荆州公安近万名民警辅警全力以赴,在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和决战之地誓言“疫情不散、警察不退”。

抗疫期间,广大刑侦民警坚守疫情防控一线。一旦有命案发生,他们迅速从一个战场赶赴另一个战场。

“我们的侦查员在积极抗击疫情,助力复工复产的同时,科学统筹疫情防控与公安主业的关系,克服种种困难,做到了抗疫破案两不误,两手抓,两手硬。”

周宝军说,抗疫期间,沿街商铺大多关门停业,人民群众都在居家抗疫,而案发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往往少之又少,这就给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极大不便。不仅如此,侦查员每次外出调查走访,都要面临感染的风险,这些都给案件侦破带来了难度。

尽管如此,广大刑侦民警迎难而上,因势利导,巧妙借助全市封控管理的“困境”,将“跑不出去”的犯罪嫌疑人趁机抓获。

“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排查工作给了侦查员相关启示。同时,大量务工人员留守本地,更加有利于走访调查、全面排查和快速抓捕。”

抗疫期间,荆州公安相继侦破“3.10”石首调关故意杀人案、“3.28”沙市故意伤害致死案、“4.27”监利杀人抛尸案等数起现行命案,彻底打破了犯罪分子妄图钻公安民警奋战在抗疫一线“空子”的念头,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宣传发动 营造全民破案氛围

2020年7月2日晚,沙市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谢某因情感纠葛,持刀将受害人杀死。事后,谢某潜逃回老家。案发后,沙市警方迅速展开调查。一名群众向警方提供了凶手的体貌特征,民警经过连夜摸排侦查,掌握了谢某的活动轨迹,次日上午,民警在江陵将谢某成功抓获。

在注重传统侦查战法的基础上,荆州市公安机关不断拓展破案渠道,充分利用社会宣传攻势,特别是新媒体的传播力量,组织发动社会群众,广泛收集破案线索,获取犯罪证据,不断提升专群结合获取重要线索、查破案件的综合能力。

借助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利时机,荆州市公安机关在火车站、客运站、广场、大型超市等人口密集场所集中开展了命案防范宣传活动。采取流动宣传车滚动播放、不间断宣传的形式,将工作通告和公开信宣传到大街小巷,同时还通过微信平台信息发布,及时将宣传动态向社会公布,提升群众知晓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人民群众一方面使犯罪分子无所遁形,另一方面也可以让他们明白逃是逃不掉的,督促其主动投案自首。”周宝军介绍,在2020年的命案侦破过程中,有6起案件都是犯罪嫌疑人在警方的强大宣传攻势下主动投案自首的。